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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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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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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了将新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一线和师生中,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提升学校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决定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现将新闻通讯员推荐和招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和招募的对象、数量

新闻宣传通讯员采取推荐、招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招募的对象为:我校教职工、学生。

推荐、招募的数量:1.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教职工2-3人、学生不超过5人;其他单位、部门推荐教职工1人。2.招募。有意愿、有热情参与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均可报名。

二、推荐和招募的时间、程序

推荐和招募的时间截止为3月20日。请各单位、部门及师生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推荐、报名工作。

推荐:各单位、部门按照新闻宣传通讯员条件,从本单位、部门负责或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中推荐,填写《新闻宣传通讯员推荐表》。推荐的新闻宣传通讯员要能实质性参与工作,有热情、有能力履行好新闻宣传通讯员职责。

为了方便管理和工作,新闻宣传通讯员推荐确定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变动。对于因岗位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新闻宣传通讯员人员变动,各单位、部门要及时确定新的人员,并报党委宣传部。

招募:有意愿参加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符合新闻宣传通讯员条件的教职工、师生,填写《新闻宣传通讯员报名表》,直接在党委宣传部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354776649@qq.com,或送交长江楼914党委宣传部)。最终名单由党委宣传部遴选考察后发布。

三、新闻宣传通讯员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纪律;

2.热爱学校,热爱新闻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能及时捕捉到新闻热点、线索,履行好新闻宣传通讯员职责;

3.表达能力较强,乐于与人沟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写作经验,或具有摄影摄像经验;

4.在新闻媒体发表过文章、新闻稿、摄影作品,以及在各类学生组织中从事宣传工作的学生干部优先。

四、新闻宣传通讯员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部门的新闻稿件的初审,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投稿;

2.及时关注、发现本单位、部门各项工作的亮点、特色、成就和师生典型,与党委宣传部联系并参与做好组稿工作;

3.及时关注、发现本单位、部门具有新闻宣传价值的线索、热点,和党委宣传部联系并参与宣传策划;

4.了解和反应师生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党委宣传部,为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建言献策。

五、新闻宣传通讯员的待遇

1.党委宣传部为新闻宣传通讯员颁发聘书;

2.参加各类新闻宣传采写的学习培训及相关活动;

3.参加学校每年一次的“优秀新闻宣传通讯员”评选;

4.优先推荐参加校外新闻作品奖、新闻宣传先进个人以及其它思政类、校园文化类项目奖项评选。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王妍,电话:87933328,邮箱:354776649@qq.com


附件:1.新闻宣传通讯员推荐表

    2.新闻宣传通讯员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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