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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清理补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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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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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09年5月15日~19日进行应、往届毕业生的清理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 8:00~9:40; 10:00~11:40;

下午 13:30~15:10; 15:30~17:10.

具体考试安排请于4月30日后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并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考试程序

1、本次清考实行申报制度。凡需清考的同学应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认真核查自己需要清考的科目,并于5月8日前在辅导员处报名登记。

2、辅导员以班为单位于5月11日统一在教务处办理考试手续,并核发准考证。

3、教务处根据考生申报情况确定试卷份数。未在规定时间申报或办理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要求

1、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没有证件或证件不全或迟到20分钟的严禁进入考场。

2.没有身份证件的考生需出具所属系加盖照片骑缝章的证明。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应提前到教务处补办。

3.错过本次考试的学生,学院不再另行安排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有关考试科目、时间、考场,准时参考。

4.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代考,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教务处

200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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