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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文明单位(部门)、 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 文明社团、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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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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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持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效,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年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共6类: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

二、评选组织

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文明办牵头负责,按照“统一部署、归口管理、分头评选、集中表彰”的原则进行。文明单位(部门)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选,文明研究室(教研室)由教务处组织评选,文明家庭由工会组织评选,文明班级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文明社团由校团委组织评选,文明宿舍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

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的具体评选工作方案分别由教务处、工会、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党委学工部制定,商文明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评选指标

文明单位(部门)、文明家庭不设指标限制,按照“坚持标准、从严控制”原则把握。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分别不得超过研究室(教研室)、班级、社团、宿舍总数的30%,具体由评选组织部门按“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考虑覆盖”原则把握和分配。

四、评选标准

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重视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大学习等。

2.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力度较大,结合实际开展了特色创建活动,效果较好,形成了良好的文明风尚。师生掌握应知应会内容,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高。

3.积极参与“长江韵”水文化节、“思源”道德大讲堂、“共建美丽校园 共享美好生活”主题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文明创建重点工作。

4.师生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团纪团规、校纪校规,未发生人员非正常死亡、重大负面舆情,能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同时,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还分别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文明单位(部门)

1.所属(管理)的校内公共区域、办公室、教室、实践教学场所、体育运动场所、宿舍、食堂等卫生环境较好,坚持常态化开展大扫除,有文化氛围。

2.经常性组织开展志愿活动,成立了党员(教师)志愿服务组织,控烟工作实现了常态化。二级学院在2020-2021年至少承办过一次“思源”道德大讲堂。

3.党的建设、思政工作、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突出,有标志性成果。“三全育人”改革推进有力、效果较好。重视师生典型的选树、培育和宣传,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优先。

(二)文明研究室(教研室)

1.研究室(教研室)风气正,教师凝聚力强,团结协作效果好,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氛围浓。

2.在育人、校企合作、专业和课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社会服务、竞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和成绩。

3.本专业师生中培育出了一定数量的先进典型,尊崇典型、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氛围较浓。

(三)文明家庭

1.在岗的教职工家庭。有良好家风,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恪尽孝道,孝敬老人,关爱子女,注重言传身教。

2.家庭成员未参加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不沾染“黄赌毒”,“婚丧嫁娶”无大操大办现象。

3.邻里和睦,爱护公物,居室内外干净卫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在公共场所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无高空抛物现象。

(四)文明班级

1.班风正、学风浓,团支部、班委会能按照“一体化运行”要求有效发挥合力,能较好发挥自我管理和教育作用。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等,涌现出了一定数量的先进典型,有标志性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优先。

3.积极参加控烟行动、自带垃圾下楼,无使用大功率电器,无在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在反电诈、疫情防控中表现积极,所属宿舍卫生状况较好。

(五)文明社团

1.纳入校团委管理的社团。自觉服从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会员数量稳定,风气正,管理规范,开展工作、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积极。

2.开展的活动主题鲜明、参与度高、效果较好,具有鲜明特色,有一定的品牌效应,有标志性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优先。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活动和控烟行动、自带垃圾下楼,无在公共场所吸烟现象。

(六)文明宿舍

1.宿舍风气正、氛围好,凝聚力强,同学之间相互关心和帮助。建立了值日制度,执行效果好,宿舍长能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宿舍文化建设,自带垃圾下楼实现了常态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卫生状况较好,节水节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无私拉乱接电线、乱扔烟头、破坏公物行为。在反电诈、疫情防控中表现积极。

3.学习氛围浓,无随意旷课、迟到、早退、考试作弊现象,积极参加技能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标志性成果。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工会、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分别制定具体评选方案,商文明办同意后组织实施。

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社团实行申报评选,按申报类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分别向评选组织部门申报参评。未申报的不纳入评选范围。申报材料覆盖的期限是2020、2021年两年。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在分配的名额内,由二级学院按照标准推荐申报,由党委学工部组织评选。

(二)评选

评选工作要结合各类别实际,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卫生状况等)、随机访谈(应知应会、文明创建重点工作等)、走访调研(知晓率、满意率等)等形式进行。要重点考察文明创建工作的参与度、文明创建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文明创建的效果和标志性成果。评选过程要结合实际,既要了解创建实效、推动创建工作,又不给单位、部门添加额外负担。

各类别评选,对应知应会内容的抽查,要符合以下要求:

文明单位(部门):随机抽查至少5名学生、至少4名教职工(其中含1名中层干部),检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

文明研究室(教研室):随机抽查至少3名学生、至少2名教职工,检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

文明班级:随机抽查至少4名学生,检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

文明社团:随机抽查至少3名学生,检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

文明宿舍随机抽查至少2名学生,检查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情况。

各类别的评选组织部门,在31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拟认定名单汇总,与《申报表》一并报文明办。

(三)审定

文明办将拟认定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四)公示

最终认定名单将在校内公示7天。

(五)表彰

学校发文公布,并为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社团、文明宿舍颁发铭牌、荣誉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参加评选,并以申报参评为契机,激发广大师生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对2020、2021年文明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好总结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大力普及推广,谋划好2022年的文明创建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文明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和评选统筹工作,各类别评选组织部门要强化协同,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随机访谈、走访调研要尽量避免多头重复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对申报工作进行统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申报工作,报送的申报材料要经集体研究,并经主要负责人审定。

(三)严把导向标准

评选工作要坚持选优树先导向,真正把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扎实、效果明显的“文明细胞”选出来、树起来。要通过评选,激发各类主体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能动性。要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坚持效果导向,坚持宁缺毋滥,评选工作要务实、公平、公正、公开。

申报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可与文明办联系,电话:87933328。


附件:2020、2021年文明单位(部门)、文明研究室(教研室)、文明家庭、文明社团申报表


中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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