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校2149台(件、套),原值550.98万元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报废主要原因:
1、超使用年限,因老化无法继续使用;
2、故障多维修成本高无维修价值;
3、因技术更新淘汰,无使用价值;
4、未达使用年限已损毁,无维修价值;
5、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使用价值。
拟处置资产详见《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申请单》,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财〔2020〕1号)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教职员工如有疑问、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监察处、后勤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监察处电话:87933225 联系人:章 立
后勤管理处电话:87933300 联系人:杜遵兵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