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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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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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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学校2149台(件、套),原值550.98万元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报废主要原因:

1、超使用年限,因老化无法继续使用;

2、故障多维修成本高无维修价值;

3、因技术更新淘汰,无使用价值;

4、未达使用年限已损毁,无维修价值;

5、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使用价值。

拟处置资产详见《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处置申请单》,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财〔2020〕1号)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

教职员工如有疑问、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监察处、后勤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

监察处电话:87933225   联系人:章  立

后勤管理处电话:87933300   联系人:杜遵兵

 

 

                                     后勤管理处

2021年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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