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20-12-25

点击量: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在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根据省委、教育部党组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部署,为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会精神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清晰展望了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是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指南。要准确把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的深刻含义,准确把握中央对“十四五”时期形势的重大判断,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准确把握全会对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

二、抓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一)抓好两级中心组学习

学校党委中心组发挥带头作用,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校领导带头学思践悟,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二级中心组要将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前,要以自学形式学原文,集中学习主要进行交流,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要落实“一学一报”要求,按时报送学习情况。

(二)确保集中宣讲全覆盖

按省委讲师团、团省委和团区委部署,做好全会精神省委讲师团、湖北省青年讲师团来校宣讲和专场宣讲组织工作。党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包括部分中层以上干部、思政课教师的校内宣讲团,分层分类开展宣讲。党委书记开展一次全校性宣讲,校领导要到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开展一次宣讲,宣讲团成员要深入到单位、部门和学生组织、班级开展宣讲。宣讲团要进行集中备课,确保宣讲质量。为宣讲团成员发放聘书,宣讲按课时发放课酬。

(三)推进“三进”工作

要推进全会精神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在《形势与政策》课中开设“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不少于2个学时。要开展集体备课,将全会精神有机融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内容,教学学时、内容和质量要统一。要创新教学方式、载体,采用互动式、体验式,演讲、辩论等形式,增强教学吸引力和效果,让学生听得懂、喜欢听。

(四)抓好分类培训学习

要发挥党校、团校作用,将全会精神纳入重点发展对象,入党、入团积极分子,“青马工程”培训和青年大学习。将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支部、团支部要开展主题党日、团日活动,通过读书分享会、“百生讲坛”、网络竞答等形式组织党员、团员参加。要将全会精神学习纳入师德师风教育,使全会精神学习覆盖到全体教职工。充分利用重要著作、辅导材料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网络培训资源,组织干部、教师参加网络培训和自主学习。

(五)推动学习成效转化

要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编制学校“十四五”规划、谋划学校“十四五”事业,推动学校第三次创业发展,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起来,融会贯通、一体领悟,推动全会部署要求在学校落地生根见效,努力将学习效果转化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动力、活力和合力。

三、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政治责任,在思想上高度自觉,行动上坚定有力,工作带头推进,力戒形式主义,统筹协调落实好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各项工作,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把牢政治方向

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明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宣讲纪律,集中宣讲、课堂讲授,要进行集中备课,做到内容统一、课件统一,对重大问题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口径把握。要发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作用,对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

(三)密切联系实际

要紧密结合我省制定 “十四五”规划建议、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工作,围绕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优化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推进学校“双高”建设、提升师生幸福感等,坚定信心,凝聚人心,聚集助推学校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中共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3002099号-1 鄂ICP备13002099号-2 鄂公网安备 4201150200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