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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寓区饮用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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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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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公寓区饮用水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HM-202302-108

2.采购计划备案号:长院采计XC2023004

3.项目名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公寓区饮用水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最高限价:学生公寓投标人按照直饮常温水价格每升不高于0.15元/L,直饮热水价格不高于0.22元/L的收费标准收费。

6.采购需求:为确保师生饮水安全,方便、满足师生的生活需求,学校提供场地由专业公司进行经营。(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1)类别:服务

(2)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最高限价的,该包投标无效;投标人报价须包含该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工程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投标人在工程截止日之前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若因学校新增需求,停水、停电及恶劣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施工需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后适当延长施工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

方式:线上获取:因疫情原因,采取网上获取文件的方式,请各投标人将以下附件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传至3265768009@qq.com【邮件主题名称必须按照如下格式,否则不予受理。项目名称及包号(如有)+公司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邮箱显示收到的时间为准,各投标人递交资料后请耐心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后台确认,资料确认无误的,工作人员会及时联系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并发送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3年4月13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06室,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已回复确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开标当日临时放弃投标的,应及时以电话告知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处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2.本项目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cjit.edu.cn/index/zbxx.ht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文化大道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7-87933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创恒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联系方式:027-87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田丽

电 话:027-87820788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不合格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投标人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中创恒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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