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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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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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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部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导员岗位

(一)考核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题结构为:

1.自我介绍(4分钟)。考生自我介绍本人情况(工作经历、专业、获奖情况、特长等),说明本人具备该专业岗位应有的知识、能力及岗位优势,但不得透漏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及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2.回答2个问题(6分钟)。专业试题2道,主要测查考生掌握和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

3.面试报到及抽签时间、地点。5月21日8:30,长江楼112教室。

4.面试程序

(1)面试试题由考场监督人员,考生代表和主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

(2)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3)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4)每人答题时间为10分钟,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答题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5)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6)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5.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规定

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含85分),方能进入体检阶段。

二、专任教师岗位

(一)考核方式:试讲。试讲采用多媒体教学方式,自行准备课件ppt(课件不得含有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及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能力和讲课水平。

(二)报到抽签时间:5月21日,8:30。

(三)试讲范围及报到抽签地点:

(四)试讲程序。试讲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试讲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含85分),方能进入体检阶段。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守则

1.考生应按照公告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考核。

3.因故不能参加考核或考核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4.考核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核资格。

5.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核资格。

6.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考核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核资格。

7.辅导员岗位面试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考核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8.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9.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考场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10.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11.辅导员面试岗位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7—87933369(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3225(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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